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住房城乡建设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城乡老旧建筑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6】8号)文件精神,自贡市房屋建设安全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贡市城乡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实施方案》(自住建发【2017】70号)文件要求,于近日启动了我市第一批次城乡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
殷建新副主任前往各区住建局督促落实房屋安全排查工作
中心拟采取统筹部署,分批、分次的原则,对四区(含高新区)内年代较长、失修失养、材质淘汰、老化、低于国际规范的低标准房屋建筑开展安全排查,整个排查工作预计用时5年,并在排查期间同步建立健全一户一档的数据资料及信息管理系统。
7月17-18日,中心副主任殷建新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前往大安区、自流井区、沿滩区、贡井区建设局和市住房保障中心,就第一批次开展直管公房、部分公共建设排查的相关要求与各区建设局相关领导进行了沟通。各区建设部门均表示,开展老旧房屋排查是确保房屋安全使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区将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做好管辖区内老旧房屋的安全初始排查,并于8月底前将初始排查的相关数据及时上报中心。中心将在9月份组织技术专家对各区上报数据开展逐一核查,第一批房屋安全排查拟于今年底前完成,继后将组织开展第二批次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